如何企业虚增隐瞒收入?
1,签订虚假合同 如前所述,公司可以通过订立虚假的购销合同来完成虚假交易。假定销售金额为100万元,则应就此开具发票(100万*13%=13万),并缴纳相应的税费。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并将开票金额做低。这样,少缴的税款就多了!
2,现金付款 很多小公司为了避税,往往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而不会通过银行转账。这就给了做账人员可乘之机——多列支出现金收款,少列支出现金支出(比如,根本不存在这笔交易的采购成本),以此达到虚增收入,少交税费的目的。
3,提前开发票 有些业务刚发生,还没收到款项,但做账人员可以提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客户认可了这份发票,则公司取得了对应的进项税票;如果客户事后付款,则公司在申报期必须对该笔销售收入进行申报,否则就属于偷漏税行为了。虽然这种情况属于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对象之一,但风险依旧很大。 提醒一下: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出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无论是否收到款项,都应当按规定计税并开具发票。所以,这种方法只是减少了企业的涉税风险,但是不能真正达到不缴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