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算利息吗?
一、贷款利息 (国家开发银行)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也不打折; 2.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实行合同年化率,每年12月20日调整一次。二、还贷 1.毕业当年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不延期还款; 2.毕业后每年的12月20日为利息扣划日,银行直接从借款学生指定的账户中划收应还利息; 3.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还清贷款的,银行将按规定收取罚息。罚息在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30%-50%。
三、逾期还款后果 1.如果借款学生未按规定按时偿还本息,银行有权要求违约客户限期清偿欠款或提起诉讼。 2.对于恶意拖欠贷款逾期不还的学生,高校将其不良信息载入毕业生就业档案,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全国主要金融机构提供就业推荐时,不得将其作为限制贷款学生的条件之一。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