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盈利的计提什么?
“利润”是会计中的一个概念,从财务三张报表来看,“利润”最终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上;但这里的“利润”并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利润”,而是“净利润”(税后利润)。 企业通过经营取得收入,收到现金(或转账户)流入,这些收入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形成企业的流动资产和当期利润;如果形成利润,记入“本年利润”科目。
年末,将“本年利润”结转到“未分配利润”,从而完成利润的形成过程。 但是,企业不可能每一笔经营活动都产生利润,可能产生利润,也可能产生损失,当产生损失时,就发生了亏损。这时的“本年利润”就变成了一个负值,即亏损了。不过,会计上允许企业发生净亏损,却不允许出现赤字(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会出现应付工资、应付税费等科目出现贷方红字,这种情形下虽然是企业亏了,但却不能以借贷记账法的原理来计算企业实际的亏损额,因为这样计算出来的数额与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相加会存在差异,违背了会计核算的要求)。
在年末计算出“本年利润”的余额后,还需要用科目的余额减去相应的备查登记簿的记录,来核实企业是否真的发生了亏损。 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连续经营,其生产经营活动会产生盈亏,这些盈亏通过财务会计处理,最终都会反映到企业的相关会计报表中。但这些数据只是账面上的数字,并不能真正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只有通过核算才能算出真正的财富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