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企业年金扣税吗?
1、企业年金个人部分不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45号)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报缴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将企业缴纳的年金个人负担部分在计税时予以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20%;上述四项所得一次性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按每项所得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的个人承担的部分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这一文件的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才能享受此优惠。
3、企业年金的利息收入需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管理办法》的通知》(〔1995〕国税发字第183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补助费,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全额缴纳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在缴纳时视为个人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年金的利息收入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