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权益性投资?
“非权益性”指的是“而非股权、资产、债权等权利”,因此可以这样理解——“投资”而获得的收益是“收取合同款”。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你作为股东对某公司投资10万元,持股比例5%;我作为股东也对该公司投资70万元,持股比例35%。我们一共投入了80万元,取得了“该公司20万元的应收账款”(因为公司法规定不能把资金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当中去)。后来,公司用这20万元的应收账款向我支付了6万元的股息和4万元的利息(假设法律允许这样支付)。那么,对你我而言,我们的收入分别是: 你从我这里收回:10万*90%=9万元 我从你那里收到:70万*90%=63万元 我们彼此相互间转账后,各自手中仍然分别持有对方给自己出的“欠条”——也就是我仍然要向你偿还70万的欠款,你要向我支付10万的欠款。这些债权和债务虽然金额相同,但是性质不同——我的63万元是你的46万元。
重点在于——尽管你我双方账户之间发生了13万元的往来,但我们彼此之间的金融负债和权益却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因为你从我这里得到的那部分收入必须以我今后增加对你的投资的方式补回来!所以,这种情形下双方的资金流动虽然频繁,但是根本不存在谁向谁借款的问题。因为无论我或你任何时候都并不缺乏资金。 我想提醒的是,在会计实务中,许多企业常常将上述情况下的账目处理得如同借贷关系一样,这种做法其实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