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停产原因说明?
1、因行业整顿,公司响应环保要求对设备进行改造 2016年国内粗钢产能严重过剩,为了控制污染,国家开始重点打击没有符合环保要求的钢铁企业。因此我们收到当地环保局的通知,要求对所有生产工序进行停止作业,接受检查。当时正是春节放假期间,于是我们就停工直到3月初。这期间我们进行了废气治理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当然这些都是需要入费用的。因此我们的停工期要比同行久一些。(注意这里可以结合新闻来写具体停工的时间,更有说服力) 2、原料价格上涨过快,我们停产观望 由于去年底今年初铁矿石的大幅度上涨,很多钢铁行业出现亏损。我们也是面临这个问题,再加上行业整顿的影响,一度想放弃这次项目。于是从5月份开始,我们对项目进行停工,并陆续销售库存原料,同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在7月份,我们经过多方考察,最终确定了新的原料供货渠道。并在8月份重新启动项目建设,进入正式生产。(注意这里可以加入一些关键数据的变化,更能体现停开工的真实性及必要性,比如利润的变化,进货量/出货量的数据等等....)
3、天气太热,工人情绪不稳定,为了安全起见,因此停工 这个借口可以用在我们夏季高温的时候,一般情况只要不是高温极端气候,都可以作为理由。而且显得比较真实。
企业停产的原因可以分为不可抗力因素和可归责于企业的自身因素,不可抗力因素一般包括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可归责于企业的自身因素又可以分为企业的过错和非过错因素。对于有确切证据证明存在企业停产系不可抗力或非企业方原因导致、且该情形对企业的还贷能力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考虑酌情调整。对于停产是企业自身重大过错导致,且对还贷能力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应从严从紧把握。对于停产原因不明或存在较大疑问的,应从严禁止调整。
在审查企业停产情形时,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要求申请人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其所属行业(地区)企业大面积停产的证明材料、当地主要产业的产业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等政策制度文件,如确实无法取得,应提供申请人关于停产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
(2)要求申请人提供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同时,调查人员应实地查验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调阅水费、电费、工资等凭证以及申请人近期的纳税凭证(包括纳税申请表、缴款凭证等),了解其实际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情况。同时调查了解企业停产前主要原材料、产成品、在制品的价格以及停产后的变化,关注企业可能的获利空间及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判断停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
(3)要求申请人提供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停产原因、计划复产时间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企业与主要债权银行签订的债务重组方案(协议)及实施情况、向主要债权人支付本息的凭证、停产期间的职工安置方案及实施情况,以及申请人企业关于停产复产方案等方面的书面情况说明。通过实地查看、走访政府相关部门等渠道核实上述材料的真实性,确认申请人停产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