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稀释是不是套现?

区涵蔚区涵蔚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是两个概念,但很多时候会被混淆。 比如,A、B、C分别出资10万成立了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后来公司经营良好,利润丰厚,那这时的估值就应该很高了(比如2000万元)。这时候A想全身而退,不想干了,他想把手中的股权变现(也就是把他的10万股全部转让给别人)。那么,他这10万股该如何处理呢?很简单,按公司的现有资本金100万元+这些年积累下来的净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在公司账户上)300万元来计算,他的这部分股权就值400万元,比他当初的10万元注册资本金要高出好几倍。当然,这里没考虑公司负债的情况——如果公司负债很大,甚至资不抵债的话,你的股权价值可能会为0。但无论怎样,相对于当初10万元的注册资本,400万的股权价值都算是大幅度提升了。这就是对公司价值的增长,也就是对股东权益的贡献,是股东投入的资本和这些资本长期带来的效益之和。这种收益,叫作“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这个数值和注册资本金的差距就是“股票增值”(或者叫做“净资产增值”),这个差额的部分属于股东,是自由分配给各个股东的分红。

但是,如果A要把他的10万股转让给别人,那可没那么简单,你不可能原价转让给你所认缴的全部注册资本金10万元。除非对方是傻叉!因为这时候你的股权不存在了,你只享有债权人的权利,而没有股东的权利。想要收回投资并获合理收益是不可能的——你要么继续干下去,等公司再发展发展,说不定就能回本了;要么你就只能以物易物的方式将你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品牌等转让给别的公司,以实现你的投资价值。当然,这种以物易物的交易还是要补交相应的税款。 总之,不管怎么处理,你手中的股票总价值肯定是要低于你当初投入的资金总金额的。这时候,你就被动地成为了一个“穷光蛋”股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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