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餐具可以入帐吗?
可以入账,但是应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董事会和行政事务部门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家具陈设购置费、运输费、通讯费、印刷费、水电费、税金、房租等。
企业购买餐具如果是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可以作为上述费用的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如果是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可以作为“开办费”进行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目前这一扣除比例已调整为14%);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购买的餐具(包括外卖盒、饭盒等)在计算税前利润时首先应计入相关成本,然后结合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金额和所占的比例确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超出的部分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企业购买价值较大的餐具可以通过建立“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购入时,借记“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领用时的账务处理与直接发放给职工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