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跟股东借款吗?
理论上,企业可以向股东、股东关联方或者股东指定的第三方借入资金,但通常实践中很少有这样做的。 一是因为工商注册要求企业实收资本到位,而实收资本就是来源于股东的出资;二是税务方面需要说明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的合理性(其实说白了就是要证明没有避税),三是如果债务履行不能或者出现违约,股东也是负有连带责任(公司法第3条,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担保问题专门有论述)。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会向股东借款。
但如果确实存在资金困难,又希望通过借款的方式解决燃眉之急的,有以下两种方法:
1.股东通过其他第三方账户给企业提供借款,比如通过股东控制的个人卡支付给企业借款,然后由企业再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向股东还款。这样操作的好处是可以把股东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分开,避免混同,作为股东个人也可以正常支配自己的财产。
2. 企业直接向股东借款。这时就要明确两点:一是这笔借款的实际用途是用于企业的经营而不是股东个人的消费支出;二是企业的还款来源有保障(最好是企业经营的收入,如果确有困难,至少要有股东承诺能够偿还)。这样就可以做账并且符合实际了。但是,这里有一个隐患,那就是如果企业的负债规模过大,导致财务状况恶化甚至有可能触及法律底线时,股东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另外,这种情形下,税务方面如何解释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的合理性也是一个问题。
总之,尽管企业可以通过借款的方式来满足临时性融资的需求,但是这种操作方式的潜在风险还是需要认真思考并尽可能防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