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事实赎回吗?
“赎回”是指投资者卖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而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的一种行为;而“撤销赎回”则是投资者在基金交易时间内,将已经提交的赎回申请撤回来。 通常来说,基金实行“T+1”的赎回制度,也就是说,投资人第T日的赎回申请要在下一交易日才能确认并得到处理(具体流程请见文尾)。 在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后,是存在可能撤销申请的资格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的,投资者可以提出撤销赎回的申请:
1、投资者交易的代理证券公司或经纪商错误地将投资者的委托卖掉或者买入;
2、投资者交易时错买了品种或错卖了品种;
3、投资者委托的交易被误输成了反向交易或被其他原因变为无效;
4、因不可抗力导致投资者无法按其意愿撤销已提交的赎回申请的情况。
但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并非所有的基金都允许撤单。例如对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而言,它的交易机制与股票类似,采用“价格申报制”,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投资者撤销申请书的。
对那些通过网银、手机APP等自助渠道购买基金的散户来说,由于是“先交易,再确认”的模式,一旦订单成功提交,就无法更改或撤销。因此大家在操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