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基金有哪些?
“类基金”不是一个行业或概念的简称,而是在法律上对不具备公募资格、却具有“公募”属性的基金的叫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规定,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由监管机构登记备案;采取托管模式管理资产;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开放式基金,即为公募基金。
除公募基金外,其他所有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进行基金管理的金融衍生产品,都统称为“类基金”产品。它们与公募基金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阳光化”运作以及是否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管理。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目前开展的各类理财计划实质都是“类基金”产品。因为这类产品大多不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能完全适应客户的投资需求,并可能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欺诈行为发生。所以,在现有框架下,必须加强监管,做好风险控制。
当前市场上常见的“类基金”品种包括:信托公司发行的各种投资产品、券商和银行推出的各类理财产品、私募基金等。 1.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 近年来,随着国内财富市场的迅猛发展,信托公司也不断推出种类繁多的信托计划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以平安信托为例,截至2013年6月,其资产管理规模达到758亿元,其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为491亿元,分别为去年同期的3倍和5倍。
按照投资标的的不同,一般将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分为房地产信托、基础产业信托、证券市场信托、海外投资信托等几大类。从投资方向上看,这些产品都与公募基金有一定的重叠,但各有所重。
比如,对于同一项目,信托计划投资于多个项目的,按信托计划的贷款总额加权平均计算;而公募基金则单独核算每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另外,由于缺乏统一监管机制,目前各类“类基金”产品的信息披露标准不一,投资者很难进行比较选择。
2.券商和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 在目前严格监管且市场尚不够完善的条件下,作为基金代销机构和拥有公募基金投资管理牌照的机构才会被允许发售公募基金。不过,随着新《基金法》的实施和新监管体系的建立,今后这一限制将会放开。
在放开之前,为了规避监管,一些金融机构纷纷打起了“擦边球”——即利用代客理财、定向增发、债券质押回购等创新业务推出类似基金的理财产品。虽然此类产品的名称各有不同,但是其本质都有一定的相似性——以非公开方式向有限数量的客户募集资金并进行基金管理。
3.私募基金 目前我国的私募基金主要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运作,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其盈利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