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基金如何避税?
国内目前没有法律支持信托公司为客户设立家族办公室,对于高净值客户来说,目前设立家族办办公室的方式只有两条路可以走: 一是把资产放在海外离岸地(包括开曼、伯利兹等)的实体公司里,通过海外公司的架构来管理家族财产; 二是在国内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家族企业的管理人,同时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办公室,将家庭资产的收益和处置权都交给这个有限的合伙企业。然后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在海外的实体公司投资,达到避税的目的。 但这两种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就是难以监管。因为资产是放在海外的,而国内的这家有限合伙企业只是作为海外资产的代理,替海外资产做决策,这样就容易出现被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身份做一些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事情。
另一种方法就是在开曼或维京群岛成立家族办公室,直接管理家族的资产,但因为税收问题,这种方法也存在很大的缺陷。 开曼和维京群岛都不征收境内税,但是都不是免税港,这两个地方都会对源自海外的收入征税。而且根据“源自由受益所有”的原则,这些收入作为居民个人收入,还要在个人所得纳税。 另外,国内信托行业的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1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整顿信托公司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中,也明确禁止金融机构用信托公司作为家族财富管理的通道。
所以目前来看,最安全的设置家族办公室的方法还是在境内设立一个法人独资的企业,由这个企业向一家慈善基金会捐款,该基金会再投资到家族希望投资的领域。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能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家族财产,并且能够实现家族财产的传承。另外还会省下一大笔税款,因为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根据税法规定,慈善基金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