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基金要委托贷款?
从整个市场的角度来说,公募基金委托贷款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满足基础资产要求,为持有人谋利益。《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财产应当用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基金从事借贷业务也是符合规定的;其次,通过委贷业务可以拓宽基金的财产运作渠道,增强其盈利能力。目前可供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数量较为有限,而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方式投资于资产具有多样性,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提高整体收益;最后,有助于实现资金的灵活配置,降低交易成本。因为机构投资者在融资时的利率一般低于个人投资者,同时在费用等方面也享有一定折扣,从而可降低整体的资金交易成本。另外,对于基金公司来说,还可以利用同一家借款人的借款额度来调整不同周期(如季度末)的资产配置比例,进行灵活的资产调度,以应对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危机。
当然,基金委托贷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对此,基金行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防范风险:一是严格选择借款对象,优先选择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作为托贷款对象,同时确保借款流向与基金公司的投资方向一致;二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严格的审核流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三是加强信息披露,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公布基金财务报告,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基金的投资情况,同时接受监管部门及社会大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