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归什么监管?
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目前处于发展阶段,在规范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不同的监管主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 中国证监会作为唯一的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则、原则,对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政策发展当地私募市场,并通过设立相关组织机构予以推进,如上海市政府设立了浦东投融资证券基金服务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设立与注销登记,以及变更事项的审核,确保私募机构依法设立并运作,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税务部门主要对机构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管理; 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不直接参与基金监管,但负责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通过对商业银行贷款比例的约束影响基金的资金来源; 其他诸如商务部、财政部等宏观调控部门也分别承担自身职能范围内的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职责,负责引导基金进入相关的领域。
行业协会也是我国私募基金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3月,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牵头,成立了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自律委员会。该协会是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是连接政府与行业的桥梁,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协会应当制定会员行为准则,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和实施行业统一的标准和制度,以维护行业声誉,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管理人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