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怎么持有干股份?
股东如何持有干股,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 所谓的“干股”只是一个俗称,指未实际出资而取得的股权,但其实现方式多种多样且不存在“没有实际出资就得转让”的说法。 比如: 一开始公司设立的时候,股东可能是借入资金作为初始资本,然后按约定的利率向出借人支付利息;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可能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是通过委托他人进行管理并获取收益(包括亏损);
在公司运营一段时间后,股东可能以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实现持股,即原先对公司的借款转为对公司投资;
当然,也可能存在其他情形。 但无论具体是怎样的形式,都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即使有所谓的“干股”协议,也会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所以,与其探讨怎么样取得“干股”的问题,还不如思考一下到底是哪种情况导致自己“虚股”的存在。
如果已经确定是“干股”的情况,则应该分析是否符合上述几种形式的其中一种。如果是,则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即可。如果不是,则需要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实际出资但尚未办理登记的情况等等…… 总之,问题的关键在于先确认具体的成因,然后再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