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有什么风险?
谢邀! 这个问题涉及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金融法规的若干规定,比较复杂,且法律风险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形进行判断,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从一般意义上说,公司作为企业的法定形式之一,其设立与运营过程中都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一、设立中的公司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包括:
(1)股东不缴纳出资或不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无法成立;
(2)股东虚假出资或被责令增加出资,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3)发起人资格不符或瑕疵,致使公司不能成立;
(4)其他因设立行为而引发的风险,如名称核准失察而造成的侵权等。
二、公司运营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1)股东资格丧失,如未履行出资义务而被除名;
(2)股东权利受限,如股权质押或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股东负担义务,如公司债务清偿责任;
(4)其他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如违反监管规定的惩罚性责任等。
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在涉及金融领域的业务,还可能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的调整,从而面临被责令停止相关业务、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危险。
三、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是说,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才会在其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只在其认购股份的额度内向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