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循环贷款是指什么?
所谓“非循环贷款”,是相对于“循环贷款”而言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除利率管制放开后发生的上浮、下浮外,一律实行上限管理。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调都受限制。 所谓“循环贷款”,是相对于“单笔贷款”而言的。单笔贷款每次发放的金额称为单笔贷款规模,而将多次发放但累计金额达到规定的单笔贷款规模的借款,称之为循环贷款。
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开展的消费信贷和汽车按揭业务大多都可以做到“循环贷款”,即单笔贷款规模10-50万元/笔,最长还款周期可达3年,客户在购买汽车或者装修房屋时,可一次办理贷款手续,贷款资金分期发放;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如大型家用电器、豪华轿车等,也可一次办理贷款手续,贷款资金分期发放。借款人每次申请的用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载明。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金融机构开展的消费信贷和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可以实行“循环放款”模式,但贷款资金的来源仍然是来自存款或其他融资渠道的资金。也就是说,无论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消费信贷和汽车按揭贷款业务都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并保证按时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