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款金融机构吗?
小额贷款公司(简称“小贷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资金,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贷公司是金融中介机构,并不是金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仅要求实缴,并且有最低限额的要求。同时,对于大部分地区来说,还会考虑是否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以及还款来源等,来决定是否批准成立。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都在1000-5000万元之间。 而据我了解,目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的信贷产品,借款额度基本是在1000元上下。所以从理论上说,这些网贷平台的借款人很可能涉及多种借贷主体,既包括个人消费性贷款,也包括小额企业的流动性资金周转需求。而个人消费类贷款在现行监管体系下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需要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并受制于银行信贷规模限制;对中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借款,属于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范畴,同样受到行业监管约束。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中介的平台所对接的借款项目,大部分应当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范畴。但是也有部分企业通过注册空壳公司来获取银行贷款,再转手以高于银行贷款利息的利率转贷给其他企业,这种骗贷行为就涉及到刑事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