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贷款资料怎么拿回?
1.客户已办理抵押,银行收到他项权证后会将放款材料提交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复核及报送,此过程一般需要40天左右(具体以人民银行复核通知书时间为准); 2.人行复核无误后,会将相关资料移送至当地分行,当地分行收到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经办行准备放款材料并签署放款文件;
3.接到分行通知后,经办行开始准备放款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凭证、放款通知单等,所有材料齐全后,按程序报批(一般由总行审批放款,也有部分银行规定由分行审批放款),审批时限不等,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左右;
4.经审批同意放款后,银行办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上注明的放款日即为实际放款日,借款凭证是银行的付款凭证,银行依据借款凭证发放贷款。 综上,一般而言,从贷款申请到放款的时间约为40天左右,但并不排除有提前放款的情形或者因贷款申请材料不全导致放款延迟的情况。因此建议客户在申请贷款时确保提供贷款机构要求的申请材料且尽量一次齐全,避免反复补料造成贷款放款时间的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