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股份会退市吗?
2.8亿的亏损将步森股份推上了退市的边缘。好在最近披露的年报中,指出2020年扭亏为盈,步森股份终于躲过一劫,免于退市的厄运。不过,步森股份能否避开退市的命运,仍然是个未知数。
在2017年2月17日,步森股份以23.87元/股的价格,向北京酷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酷宠”)、沈志军、马秀玲增发946.92万股,共同构成2016年股票价格异议股东诉讼期间保护公司股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此时,北京酷宠及其代表人沈志军、马秀玲合计持有步森股份476.18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10.03%。本次增发后,吴季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依然拥有步森股份42.97%的股权,仍然是步森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告,北京酷宠是一家互联网技术企业,旗下拥有“优咖互联”和“优衣优顾”两大平台APP。2015年10月,北京酷宠与北京君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汉”)、杭州金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投”)、杭州君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君豪”)签署了一份《委托收购框架协议》,由北京君汉代其持有目标公司50%股权。根据该协议,北京酷宠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受让杭州金投持有的步森股份476.18万股股权;并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受让杭州君豪持有的步森股份476.18万股股权。
不过,由于步森股份2015年股票交易异常,2016年7月6日,上交所对吴季勇等人发起诉讼,要求吴季勇等人向上市公司的股众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涉及上市公司已经或即将公布的重大信息。作为回应,吴季勇一方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北京酷宠对步森股份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案尚处于审理过程中为由,继续收购北京君汉所持步森股份50%股权。
2019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京04民初2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原告北京酷宠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君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所签的《委托收购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二、被告北京君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酷宠科技有限公司退还股权转让款4761.76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自2016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北京酷宠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审理过程中,步森股份明确了2019年年报披露的业绩预告修正理由:原预计2019年度亏损1996.98万元-2496.98万元,修正后预计2019年度亏损28053.89万元-28453.89万元。2019年10月24日,步森股份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19年9月30日,步森股份营业收入5972.63万元,同比下滑53.5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9802.95万元。
2019年11月12日,步森股份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19年11月28日,步森股份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19年12月4日,浙江省证监局向浙江世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基股份”)、吴季勇、顾磊、沈峰、陆小钢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世基股份存在2015年利用世基股份信息披露平台(微信)沟通及传递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与议案等行为,作出如下处罚:一、警告;二、对杭州世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世基股份与吴季勇、顾磊、沈峰、陆小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90万元、60万元、30万元、30万元的罚款。2019年12月5日,世基股份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市监案[201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