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融行业有哪些?
金融行业按其职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货币经营业,包括为存款人和借款人提供支付结算、借贷中介和征信活动,主要形式是各类银行、小额信贷公司、担保公司、物流公司以及部分从事信用互助的社会团体;另一类是金融业,包括提供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提供资产管理、提供交易及投资服务,主要形式是各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各种投资管理公司(理财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金融资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
按金融行业按功能与监管分类,可以分为:
(一)银行机构,由央行及监管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实施监管;
(二)票据业务,由央行及监管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支付清算协管;
(三)证券机构,由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实施监管;
(四)期货机构,由证监会实施监管;
(五)基金机构,由基金业协会、证监会实施监管;
(六)保险机构,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监管;
(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稳定局实施监管;
(八)交易所,由交易所实施自律管理。
吉林省长春市的金融业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股份制与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春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
长春市的主要金融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长春市商业银行、长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春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