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有折旧吗?
一、会计制度: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已经取消了“固定资产折旧”和“累计折旧”等科目,而将此类内容并入“固定资产净值”科目。新制度之所以不做明细核算,一是从行业特点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很少,二是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对房屋和建筑物并不计提折旧。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
1、纳税人为开发、建造房屋、建筑物而持有的土地,作为开发、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其价值作为在建工程核算,并随同开发、建造的房屋、建筑物,一并计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房地产销售会计年度内未能完工,应就已完工部分和未完工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纳税。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应在有关房地产销售收入10%的范围内,计入有关当期的成本费用予以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没有对“土地计提折旧”有特别的规定,因此土地可以比照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