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个人投资产品好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的不断提高,储蓄等传统理财方式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投资品种需求也日趋增多。其中,金融机构推出的个人投资产品(含理财产品)更是受到人们的青睐。但同时,随着投诉举报的增加,一些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也逐渐被暴露。
其中,违规推介、误导客户等行为侵犯了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此,笔者认为应加强监管,规范金融机构个人投资产品销售的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金融消费者识别能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到银行办理业务时,银行员工会热情的询问:“请问您是否需要了解一下我们最近推出的理财产品?”如果回答“需要”,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该银行员工的详细介绍,并极力推荐。这时如果消费者没有对产品充分了解就购买,可能会面临无法正常取回本金以及利息的损失。而对这种行为,消费者一般是不太了解,因此也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出现上述情况,主要原因是金融消费者投资及风险意识较差,且缺乏足够的投资知识储备,不知从哪一方面对投资产品进行甄别,导致权益受损。因此,笔者认为,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投资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资及风险意识,增强识别能力。
二是金融消费者要多阅读投资产品的相关合同条款,对条款存有疑问时要及时向业务经理进行咨询,在对投资产品充分了解,符合需求后,再进行投资购买。三是对投资产品的预期利益要正确对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选择符合自己的投资产品。四是发现有人存在违规推介、误导客户行为时,应积极举报,通过各种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上当受骗。
二、增强员工合规意识,提高销售素质
金融机构员工违规推介、误导客户,一方面是金融消费者的投资知识缺乏,识别能力差,另一方面也与部分金融机构员工缺乏合规操作意识,自身素质较差有关。对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进行加强,一是金融机构应加强员工合规操作意识及职业操守教育。二是要强化学习,加强业务水平的培训。三是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注意服务礼仪,提高综合素质。四是消费者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员工对其进行不误导、不违规的宣传,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后,在进行投资产品的销售。
三、加强监管,严格把关
由于对个人投资产品及销售人员未实行严格监管,也是导致违规推介、误导消费者存在的重要原因。为杜绝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监管。一是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从源头抓起,对拟上市的投资产品,要对其产品设计、风险提示等环节进行全面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退出,防止不规范的投资产品上市。二是加强销售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业务水平培训的监管,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合规风险意识。三是强化销售过程监管,投资产品销售前应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金融消费者在充分了解、自主选择、自愿交易的基础上购买个人投资产品。四是投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要对金融消费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确保金融消费者能正确认识投资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特征,确保投资产品的销售、投资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符合“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消费者”原则。五是对于违规推介、误导消费者等不规范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