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分几种?
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主要包括两种国家助学贷款模式:即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国家助学贷款统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简称“助学贷款”,是指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自1999年开始实施,是商业性贷款,国家予以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该模式以甘肃为试点开始实施,后在北京、上海、天津、陕西和辽宁展开试点,在总结上述省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于2004年正式在全国推广。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简称为“校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由学生所在高校及高校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下同)负责具体组织和办理的一种国家助学贷款。自2007年开始实施,是政策性银行贷款,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利息全部由财政负担,并对本息全额风险补偿,该模式以河南为试点开始实施,2008年推广至湖北、贵州、陕西、重庆4省市,2010年扩大到除江苏、福建、广东、山东外的19个省份,2012年推广至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