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流入股市怎么办?
对于商业银行特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由于企业普遍不景气,银企双方唇亡齿寒的关系越来越突出,所以贷款流向股市的动力在强化,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加强防范。
第一、强化银行业的金融监管,严格信贷管理规程。
鉴于国内商业银行受股市繁荣影响发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偏离规定用途的情况日趋严重,银监会已开始在全国银行业开展整顿和规范消费信贷管理行动。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贷款审查审批和发放管理,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在进行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和其他消费贷款审查审批时,应加强对贷款人资信审查,加强对贷款用途的调查和信息管理,通过各种有效手段防止个人信贷资金用于股票交易;要加强消费贷款支付和发放管理,在支付管理上,要优先采用直接支付到商品供应商的支付方式,严格控制现金的支付;在贷款发放上,应注意审查个人贷款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备,保证履行法定贷款咨询义务,严格按制度进行合同审核,严禁违规操作。
加强对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包括严格贷后检查制度和日常咨询解答制度,加强对借款人经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跟踪调查,加强对信贷档案的管理等,如发现贷款资金进入股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此外,为防范贷款资金通过其他渠道流入股市,银监会还要求各商业银行除强化本行内、外部监管外,各行之间也要加强联动、联手监管,通过建立跨行信息沟通机制,建立风险联防联控体系,有效控制和防范外部风险。据悉,目前银监会已开始组织对各地银行业机构的检查,以使各项措施真正得到落实。由于消费信贷的违规进入股市的资金,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支付现金完成的,因此加强银行管理的重点之一应放在加强对银行现金存取的监督检查上,防止违规套取现金进入股市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对一些大额频繁的非正常现金存取活动实行逐笔报告制度和跟踪检查制度。
第二、强化对证券商违规提供资金支持行为的监管力度。
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应紧密配合,对证券商及其员工违规提供资金支持的行为实行高压政策,以防范信贷资金通过这一渠道大规模地违规流入股市。对已查实的证券商违规行为,除对证券商从重处罚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罚,以在证券商内形成不敢违规,不能违规的威慑效果和管理机制。另外,对证券商及其员工利用客户保证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违规行为也要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予以严厉的打击。此外,考虑到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证券商存在强烈的违规动机,因此应把对证券商的检查由常规检查为主转为以突击检查为主,以增强检查的威慑力。
第三、加强股市交易的日常监管,抑制股市的盲目膨胀。
股市的过度膨胀,是导致各类违规资金流入股市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股市交易的日常监管,采取有力措施抑制股市的盲目膨胀,对于防范违规资金流入股市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证券欺诈、炒作、误导行为和其他不规范行为,抑制股市的过度膨胀。特别对一些指标过高,且有违规行为苗头的公司,要把其股票列为日常严格监控的对象,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市场炒作行为。在强化执法力度的基础上,适时推出一些有利于增强股市抗风险能力和抑制投机的政策和制度。例如推出对ST企业的暂停上市制度和对亏损企业采取限制配股、禁止配股的措施等,以进一步约束不规范企业的行为和降低市场的投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