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圣1是谁注入资产?
1998 年 12 月 2 日,中国农业银行和华圣总公司将其所持华圣集团全部股权转让给汇达公司,汇达公司成为华圣集团的控股股东。同时,华圣总公司与汇达公司签订《资产重组协议》,约定将其全部资产(包括下属分子公司股权) 转让给华圣集团。1999 年 1 月,汇达公司将其所持华圣集团全部股权转让给德恒实业。同日,德恒实业与华圣总公司签订《资产重组协议》,约定将华圣总公司全部资产(包括下属分子公司股权)注入华圣集团。
1999 年 6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20 号文批准,华圣集团以 199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37,782.22 万元按照 1:0.41907 规模折成股份,华圣集团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每股 1.778 元,并于 1999年 8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 187,500,000 股。2000 年 2 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2000 年 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 2002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圣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133,827,300 股法人股转由控股股东德恒实业持有。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作为汇达公司的股东之一,于2004 年 3 月 22 日出具《关于转让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份的函》,同意德恒实业将其持有的西部证券 14,102 万股股份以及华圣投资 22,821.1448 万股股份在西部投资 5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清偿前转让给第三人,并放弃汇达公司根据《投资协议书》所享有的相关权利。长城公司于2004 年4 月 30 日出具《同意函》,同意德恒实业将对汇达公司的 114,001 万元的或有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且德恒实业名下 22,821.1448 万股华圣投资股份在该或有债务清偿前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