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股票分几种?
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主体分为两种,一种是美国本土公司(即注册地在美国境内或在美国关岛登记的公司),另一种是外国公司(即注册地在境外的公司或美国关岛以外的美国属地)。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每类公司的上市要求有所区别。
1、美国本土公司 这类公司要符合SEC的要求才能上市。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凡是公开交易的证券均须由有资格认证的主机构进行注册并受到监管。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公司才能在纳斯达克斯挂牌。尽管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是依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注册的,但最近的一次修订该法的立法文件表明了联邦立法的初衷——为投资者提供“透明度和可靠的信息”来评估投资选择。 根据这些法规,想要上市的实体必须提供全面而准确披露所有相关财务和其他重要事项的文件。这些报告不仅要公之于众,还要在SEC备案。公司还必须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信息,包括对新信息的审查和对未来前景的展望。
2、外国公司 对于外国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虽然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外国公司的报告需要按照美国的会计准则编制,同时提交企业审计师出具的报告,以证明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