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的费率是多少?
上海市自来水公司规定,居民生活用水,每月6立方(含6立方)以下的,按2元/立方米收费;超过6立方不超过15立方的,超部分按3.4元/立方米收费;超过15立方以上的,超部分按5元/立方米收费 。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经营和其他用水,每月9立方(含9立方)以下的部分,按1.78元/立方米收费;超过9立方不足60立方(含60立方米)的,超部分按3.4元/平方米收费;超过60立方以上的,超部分按5元/平方米收费。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生活垃圾处理费0.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3.7元/立方米。
上海市供水价格还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即对用水量高于本市平均用水水平的用户,其超出部分的用水量,每立方米加收基本水费的20%作为水资源费。以三口之家每日使用10立方米水量为例,在不用水的时候,月基本水费为50元,如果日均用水量达到20立方米,那么,月增耗的水资源费用为: (20-6)×3.4=64(元) 64+50=114(元) 也就是说,这个三口之家每个月要多交114元的资源费。
上海还对一些特殊行业和领域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如宾馆、饭店、招待所等行业,因其用水情况相对复杂,在实行阶梯水价的基础上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具体分为六个档次,分别为:
以上水价只含自来水费,不包含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管网损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