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大还是上海宝钢大?
2017年4月,沙钢集团入驻鞍山钢铁集团 ,收购了鞍钢的控股子公司--鞍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9%股份;加上之前收购的25%股权和与鞍钢合资成立的钢铁联合公司30%股比,沙钢集团合计持有鞍钢钢铁集团74%的股份,成为其最大股东。此次交易总金额达86.4亿元。这也就意味着沙钢取代了宝钢成为了新鞍钢的第一大股东。
但要注意的是,虽然沙钢是鞍钢的最大股东,可实际上对鞍钢并没有控制权。因为我国国有企业并不是西方的那种股权高度分散化、决策市场化程度高的体制。我国的国企除了有着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之外,还有着很强的政府意志,属于“有行政级别的企业”。
也就是说在鞍钢这样的大型国企中,董事长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并不是由单纯的企业市场行为产生的,而是由国资委等上级机构进行任命的。而这种行政级别的划分同样体现在了股东层面上。由于国有企业的产权具有“虚置性”(即所有者缺位),所以尽管沙钢是鞍钢最大的股东,但实际上起不到什么真正的操控作用。
相反,作为国家资产的代表—国资委,可以通过调整各级子公司中不同股东的持股比例,来达到自己希望的目标。因此虽然在财务上沙钢已经超越宝钢,但在实际地位上,仍然要屈居宝钢之下。不过这种局面并不会维持太长时间。等到国务院国资委员会成立之后,这种股东层面的“斗地主”游戏将会被新的机制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