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工程怎么扣税?
1、建设方(发包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需保留10%的质保金,待保修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或缺陷及时处理完毕付清; 2、施工方(承包单位)按4%税率开票给建设方,建设方凭发票支付价款,同时收取发票所注明金额5.39%的城建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共6.05%,但以上税费只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竣工验收前已纳税的,不再承担上述费用。
3、若承建方将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其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应当承担与建设方相同的纳税义务,并在税务机关确认涉税事项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各项税款。
《建筑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之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十六条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15日内,将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工商注册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