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金何时调整?
2017年4月5日,市人社局说“今年是否会调整全市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需要等今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言下之意就是,如果收不抵支就会降低待遇水平。那现在2018年了,请问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去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人社部和财政部印发的《失业保险条例》中,第16条规定的是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包括: “(一)支付失业人员失业津贴;” “(二)支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费用;” 第17条规定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结构: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失业保险的收费收入。” “失业保险基金也可以来源于地方财政的支持。” 我在人社局官网找到了2016年和2017年的上海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1-9月的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这里可以看到:2016年和2017年两年平均的收入是低于支出项目的,所以在2017年的时候人社部门就说了要调整待遇,当时还上了新闻。
但到2018年前9个月的时候,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显示收入超过了支出,所以又没说调整待遇的事了。 我想问问大家,这样“靠收不够支”来维持失业金水平的做法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支平衡”原则吗?! 而且更奇葩的是,这个预算报告里关于收入的说明是这样的: 关于支出的说明是这样的: 这两段话的意思是,我们收的钱一部分用于发放失业金,还有一部分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企业缴费部分的80%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还有少部分用于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重点来了,这份报告把用于“补发上年度拖欠的失业保险金”“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这些也计算到了支出的项目中,也就是本来应该发给失业人员的钱,有一部分被用来弥补单位部分。这符合“收支平衡”的原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