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政补交的社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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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补缴,一般是以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不缴纳滞纳金或利息,在时间上的要求,各地有所不同,一般是3个月以内,有的地区甚至是12个月以内的补缴有效,具体还是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比如北京的规定是: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范围包括:未达到退休年龄前因各种原因应缴纳社会保险而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但仍按规定可补缴的缴费年限。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尽管目前大部分城市允许补缴,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一)因违反社会保险法规造成社会保险费无法缴纳的; (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

(三)实行个人缴费之后参保的,之前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而不能按月享受社保待遇的;

(四)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补缴的其他费用。 对于上述5种情况是无法补缴的,当然,对于因为上述原因导致无法补缴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无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转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负有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也必须履行该项义务。

无论员工是否书面表示放弃社保,用人单位都负有缴纳义务,如果不服,员工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沈政阳沈政阳优质答主

补缴社保不认可,必须是连续六个月的正常缴纳记录才可以,如果是个人缴纳必须也是连续缴纳哦,如果有中断需要在上海连续缴纳满一年方可符合购房条件。

上海购房细则

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

需满足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或者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购房时间的认定:

以在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系统网上签合同的时间为准。比如A女士准备在2011年11月10日网签合同购房,那么她从2008年11月10日到2010年11月9日需要有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的记录,或者从2008年11月到11月每个月都有个人缴纳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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