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少脱北者?
2016年,中朝边境的辽宁丹东市警方抓获了一名非法越境的朝鲜女孩。她是中国境内首例被指控以商务为名非法出境再到越南的人。 据新华社报道,这名女孩姓金,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的后裔。她在自己的微博上称,她的祖先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为援建朝鲜而迁往东北。
2013年,金姑娘只身来到丹东,从当地一家酒店前台员工处获取证件、假户籍信息后,以“商务”名义多次出入国境至越南,后返回中国。 2014年下半年,金某再次离境前往越南,被警方抓获归案。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涉侨刑事案件,涉案人系归国华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渡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有关规定,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不过,最终法院却认定金某的犯罪行为构成自首且自愿悔罪,可予从轻处罚,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在金某一案中,舆论普遍关注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定义“商务”,二是怎样量刑。前者关乎如何界定非法越狱的行为模式,后者涉及量刑是否适当。
事实上,除了金某以外,还有其他同胞以“商务”之名跨境经商。2015年9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公布了一宗重大跨国贩毒案,全案缴获毒品冰毒片剂1.7吨,查获涉毒车辆8辆,涉案人员多达11人。令人吃惊的是,这11人全是云南籍的归国华侨或难民,他们通过在缅甸边陲小镇开办“厂子”,将大批毒品运至中国贩卖牟利。
这些归侨的“生意”之所以能做得如此大,是因为他们有另一个身份——中共地下党员。他们利用党关系做掩护,一边从事合法贸易,一边从事违法活动。
据当地警方介绍,这些归侨在境外多为无业流浪人员,生活极为困顿,由于长期缺乏食品和营养,身体极度虚弱。但他们凭借良好的中文沟通能力,将大量毒品贩入中国,成为让缉毒警“非常头疼”的贩毒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