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谁养老?
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每个家庭的孩子都较少,因此“四世同堂”、“五代同堂”是比较少见的,大多数都是“三世同堂”或者“两世同堂”;现在又加上住房压力,很多人不愿意生两个孩子,因此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
以前农村没有通自来水的时候,孩子多比较热闹,一家人挤在几间房子里,晚上大家围着桌子吃饭、聊天,好不热闹……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搬进了小区,一家人买个菜都要开车去,这样的生活方式使得家庭成员之间交流的时间大大缩减了。
再加上现在的年轻人压力非常大,不仅要还房贷、车贷,还要养育孩子,工作压力又大,回家就急着休息,因此和父辈之间的代沟就更明显了,能好好沟通的时间就更少了——这就会让老年人产生被遗弃的感觉,从而产生孤独感和失落感。 另外,在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中,赡养父母是儿子和女儿共同的义务,但现代婚姻中大部分都是女人为了丈夫离开家乡,到男人老家生活,帮助男人的父母做家务、照顾老人的起居。而女人在娘家本来承担的责任就被爸爸哥哥弟弟们分摊了,在婆家又多负担了一个家庭,两个家庭的重担都在一个女人身上,这种沉重的感觉会让女性特别累,于是对老人消极怠慢也是情有可原的。
其实我觉得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只要有能力,就应该尽量多陪伴父母,经常打个电话嘘寒问暖,节假日带上爱人和孩子一起回家看看,多尽尽孝心。因为老年人的生活需要伴侣,需要儿孙绕膝,需要享受天伦之乐!
子女尊老、养老、送终乃我国传统的孝道文化,人们把子女养老视为天经地仪、不容置疑的法定义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传统观念的不断更新,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中国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过去的4、6、8个老人对应1对夫妇的“倒金字塔”型,变成了1对夫妇肩负二老和孩子的“橄榄球”型,使夫妻赡养双方父母压力增大,为避免矛盾,夫妻双方便协商分居两地分开生活。
对于子女在两地分居期间是否应当承担“空巢”老人的赡养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存在有不同看法。
一些人认为,分居两地生活的夫妻双方所签订的分居协议,只是对双方的夫妻共同生活问题作出了安排,并不能免除履行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仍然应当承担起“空巢”老人的赡养责任。
有一些人认为,分居两地生活的夫妻,是属于实行的是“AA制”,既然协议中约定分居期间的生活费用各自承担,而且一方长期不在老人身边生活,就不能再按照传统习俗去要求分居生活的夫妻双方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精神上的照料的义务,只由和老人生活在一起的配偶一方承担赡养责任就可以了。
夫妻分居两地履行赡养义务存在有客观困难,对此,笔者认为,分居生活的夫妻双方应当承担“空巢”老人的赡养责任。
我国法律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和睦相处,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由此可见,成年夫妻作为父母的赡养人不能因分居两地生活或双方事先有分担赡养费用的约定等原因而免除其对“空巢”老人的赡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