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有没有中国的律师?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公民是没有“国籍”之说的;提问中的“中国律师”应改为“中国籍律师”。 其次,答主未检索到有关“越南有没有中国的律师”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以无法对问题所涉事项进行评价(尤其是“违法”或“合法”这样主观性较强的问题);但答主可以就“越籍律师”在中国执业的相关规则做一些简单的介绍。 据我了解,目前在中国有执业资格的外国律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英联邦律师”,另一类是“美利坚合众国律师”(即“美国律师”),而所谓“越籍律师”一般系指取得英国大律师资格或法国高等法官资格的外国人。
根据《外国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国人申请授予律师职权的法律事务所在境内只有两家,且这两家律所只能办理涉外的知识产权、涉外投资、贸易和法律咨询等案件,而不能从事中国境内的民商事诉讼/仲裁代理活动;外国律师所设立的分所也仅限于北京和上海两地【注1】。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虽然从制度上允许“越籍律师”在华执业,但从实践层面来看,这些律师能选择的律所极为有限,且大都集中在一线城市,对客户而言“挑律师”的空间很小。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因中越两国之间没有签订相互承认职业身份的协议或者安排,所以越籍律师要想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证就必须参加司法部统一组织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卷内容和试题风格与中国律师执业资格证的获取途径完全一致 ---- 这意味着越籍律师如果想在中国执业,必须与中国人同步学习、考试并竞争,客观上提升行业准入标准的设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