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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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目前,我国对企业类型划分,主要采用小型、中型和大型企业的分类原则。 该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划分,其中对小微企业的定义是,从业人数不超过20人或资产总额不过300万元的企业为微小企业;而中型企业则指上述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或多项超过2000的中小企业。

二、哪些行业属于微型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提供服务。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国家明确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00万)的工业企业和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这些企业都属于微型企业。 但这里要特别注意一点:并不是所有行业的企业一律都按照年销售收入500万元的标准来界定是否存在小型微利。 例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减按9%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调整至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

四、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时就可以自行计算减免额,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减半税率 五、小型微利企业的注意点 (一)新设立的企业在初创阶段往往达不到小型微利的认定条件,但是又迫切需要资金的,可以考虑做业务分流,成立一个分公司作为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税务登记,以分公司名义开具发票并申报,总公司则作为独立的一般纳税人进行税收管理。待分支机构成熟后,再进行主体注销。

(二)已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为小型微利企业,不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等信息,只需要税务登记证件即可。

肖思玉肖思玉优质答主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小企业的情况有很大差异。为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企业的情况,同时,避免给符合标准的小企业以外的企业带来新的负担,新制度没有采用列举法确定适用制度的小企业的范围,而是采用了列举除外企业的概括确定方法,只要具备条件,不管是什么行业的企业,都可以按照新制度执行。

“非国有企业”是指不占多数股权或者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合营、联营企业。实践中,大中型企业经常以企业法人或者分公司的形式与其他企业以合营、联营等形式设立新的经济实体,例如设立销售公司。在合营或者联营的情况下,出资(或者投资)方往往对合营、联营企业不占多数股权或者不具有控制权,合营、联营企业不应纳入出资方的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因此,新制度明确规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不在制度的适用范围。

另外,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2号),企业集团至少由母企业、子企业和其它企业等3个企业法人组成。子企业是指母公司50%以上(不含50%)拥有其股权的企业;其它企业是指持有母公司一定股份的企业。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为母公司)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因此,企业集团不以是否持有子公司股份为必要条件。实践中一些企业不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以集团控股或者战略控股的方式控制其子公司。对于企业集团的母企业和其以战略控股、协议控股等方式控制的子企业,与以股权形式设立的子企业性质相同,其财务报表被包括在企业集团的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也不在新制度的适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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