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是中小企业吗?
谢邀! 不是。 严格来说,这两类企业在我国现阶段都属于中小微型企业范畴,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 “民营经济”概念的提出起源于1987年党的十三大。当时根据对工业行业经济结构的划分,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称为“民营经济”;而“中小企业”的概念则源于2003年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所称的“中小企业”是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工业企业、从事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实施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比如银监会出台了《中国银行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等诸多政策文件,从财政、金融等方面不断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注入活力。 那么,为什么还要单独提出并强调“中小微企业”这个概念呢?
首先是有现实依据的。近年来,各地都充分意识到了发展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性,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以浙江省湖州市为例,该市于2015年底正式公布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湖政发〔2015〕46号),从融资担保、创新激励、品牌建设等多个方面给予了中小微企业实实在在的优惠和支持。
其次是有明确范围的。前面已经提到,目前各个领域的很多企业都被统称为“中小微企业”,但是这个称谓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而在湖州文件中,则是用清晰的数字表达了这一范围:即年营业收入不超过600万元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再次是有现实意义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实现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迫切需要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而中小微企业恰恰是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群体之一。通过扶持政策让中小微企业能够轻装上阵,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