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资可以认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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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公司最初的投资总额,这个初始资金可以是实缴的,也可以全部是认缴的(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情况),但必须实际到位。 这里要强调一点,虽然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但企业年检还是要提交的,只是工商部门不会来检查实收资本是否到位而已;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每年都要提交验资报告给工商。

那么,为什么还要把注册资本弄成认缴呢?其实这背后反映的是股东对公司负责而不是对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的理念。因为公司设立时需要提交注册资信证明,这个注册资信证明就是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证明。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其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则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把注册资本弄成认缴,其实是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边界。

不过,这种理念是有法律风险的。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一旦债权人发现企业的出资不到位或者抽逃,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加以制裁,而人民法院也会依法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执行认缴出资或抽逃的资金。实行认缴出资的企业风险仍然很大。 除了上述问题外,还有些人以为把注册资本认缴就可以了,所以就不去办理税务登记了。实际上,任何企业只要经营就必须办税务登记,不论注册资本是否认缴完。所以,企业还是应该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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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资可以认缴。新公司法已取消了关于最低注册资本和缴纳期限的规定,因此不管是企业增资,还是设立公司,股东只要和公司协商一致,都可以约定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期限。比如股东和公司约定,股东出资可5年内缴清,那么在5年内,股东就可以不实际缴纳出资。

2013年新出台的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出资形式具体规定是:

1、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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