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头借贷?
首先,从法理上来说,公司的借款行为属于其正常的经营活动,原则上公司有权对外进行借款;其次,对于股东个人的借贷,如果已经过了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授权的委托权限,那么该行为对该公司是不发生效力的,但是,由于该股东是该公司的股东,该股东个人对该笔债务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七)审议批准法定代表人的工作报告;……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履行职责如下:……(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多头借贷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大。如浙江新昌地处丘陵地区,山多地少,人多地少,企业想得到发展壮大,只有在流动资金上下工夫。
二是企业主投资扩大。有的企业主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基建,有的则同时经营两家企业,一家搞生产,一家搞房地产开发。
三是个别企业用资金拆借方式高利贷给另一些企业,也有个别企业借资投入股市。尽管如此,银行还是在法律与制度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企业主多头借贷的需求。主要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强对多头借贷客户关联企业的管理
多头借贷客户往往涉及多家企业,对这类企业实行关联企业识别管理,可以较好地了解客户的整体财务情况和信用状况,也有利于银行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
一是在加强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核对有关人员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投资、参股、控股等情况,通过现场座谈、向工商部门查询、发放关联企业调查表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深入地分析了解客户的关联关系。
二是根据关联企业不同的构成形式和关联程度,将其纳入统一的关联企业管理系统。
三是将关联企业视同单个客户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将分散在不同机构(包括不同部门)的有关信息纳入关联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关联企业中每户成员企业的融资金额和总体的融资金额分别控制在成员企业和集团总量的贷款风险度之内。
(二)加强用信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力度首先,做好用信前调查分析,摸清企业主的真实情况和多头借贷的整体情况,了解每笔信贷资金的实际用途。其次,建立客户档案,做好贷后经常性检查。通过跟踪了解多头借贷企业主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作情况,及早发现问题,积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防范和规避风险。第三,加强多头借贷客户的沟通协调。对有多头借贷情况的重点企业客户,由主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债权行与该企业进行三方会谈,由企业介绍其生产经营情况、投资方向、资金使用情况与前景,对贷款利息、贷款本息的归还需不要银行方面给予支持,了解企业还贷计划,明确企业还款进度,由各债权行介绍企业主在本行中的用信情况和管理情况,对客户在资金投向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达到沟通情况、统一管理、协调处置的目的。
(三)防范多头借贷风险的建议
1、加强信贷管理,控制企业多头借贷行为在企业资金使用上给予必要的限制和约束,如限制企业的高额利润分配、限制购建固定资产、限制投资项目等。在企业多头借贷管理方式上,可考虑确定牵头行的方式。
2、加强信息管理,防范企业多头借贷风险
加强信息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真实信息、信用情况、经营情况、行业变化趋势以及市场供需情况,及时采取预防、规避和补救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