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法人组织吗?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而是非法人组织。 首先我国法律上不存在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个人独资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此类型公司必须由单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而所谓的“个人”在法律上指的是公民(一)家庭承包经营; (二)个体经济;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个人”的范畴。所以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可能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其次,根据《民法通则》第31条规定,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进一步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应当办理成立企业的登记: 可见,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是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的名称也可以看出,合伙企业是合法的人合组织。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之规定, 合伙企业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合伙企业属于民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