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参与企业债?
1、作为中介,根据市场报价等帮助发行人和投资人撮合交易;
2、作为直接投资方和发行人之间的中介,先收购再转让,这个中间收益很高。但要求对单个项目风险把握准确,同时做好风险隔离;
3、发起设立直投基金或并购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形式募集资金,通过基金投资于企业债,既满足监管要求又可以降低单一客户风险集中度,同时可以通过基金公司进行产品结构设计(例如可以将债券投资比例设定为基金总额的70%,余下的30%用于其他资产的投资),以达到有效配置资产的目的。 个人认为银行做企业债的业务前景一般,因为现在企业债券发行实行注册制之后发行量非常大而且价格相对低廉,银行通过中间介绍可能获得的业务量并不多,再加上资管新规的出台让银行通过非银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业务的可能性变得很小。但是企业债的估值和流动性相对比较好,是符合资管新规关于资产标准化并且可以高效流转的要求的,所以银行大可以买一些放入自己的专户产品里进行配置。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经由承销机构承销。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指具有企业债券从业资格的机构,包括承销团成员、财务顾问机构,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国家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企业债券的资金保管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统称审批机构)根据企业债券资金运用项目的审批管理分工不同,确定不同的企业债券发行申请的受理分工。银行如需从事企业债券承销业务,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企业债券从业资格。
申请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银行应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银行申请企业债券经营资格,由其总行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总行审核同意后转送中国人民银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分行及山东省、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四川省、陕西省、湖南省、河南省、福建省、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省、区、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行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组织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受理资格申请,审定企业债券从业资格及业务范围,在权限内作出决定或者依法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