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企业会改革吗?
我们讨论的垄断,一般是指行政性垄断。因为自然垄断的争议很大。 这里所讨论的垄断企业的改革问题,也主要指行政垄断的问题。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经济是行政主导型的经济。在这种模式下,市场的作用非常弱,几乎所有资源都靠政府配置。资源配置效率之低自然不必说,由于缺乏价格信号,还常常产生无效供给。整个社会普遍贫穷而落后。
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市场竞争力量逐渐释放的过程。从放开价格到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再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竞争在中国经济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市场的竞争力量虽然能带来效率,但它也会带来另外一些问题——失业和收入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和收入分配等问题不可避免。但是这些问题不是市场的本质问题,而是一种市场外部性问题。也就是常说的“市场失灵”了。
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发挥作用了。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以及法律制度、公共基础设施等,对市场竞争过程进行干预,从而减少市场失灵的可能性,并尽可能降低发生概率。 行政性垄断正是这种市场失灵的一种典型表现。由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授予某市场主体垄断权,排除或限制公平竞争,必然导致低效和生产者补贴(消费者为垄断者支付过高的成本)。
抑制行政性垄断,改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社会公平,都是非常重要的任务。 怎么改? 分三步。
第一步,破。即打破现有垄断局面。例如,电力行业由国家垄断经营,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形式参与竞争;电信行业由独家经营,转变为多家运营商公平竞争;铁路运输和民航客运均由国家定价,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同时政府制定运价政策。
第二步,立。即在打破垄断的同时,建立市场竞争的制度基础。包括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公开透明的规则制度、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等等。没有这些基础的竞争是脆弱的,有可能恢复或形成新的垄断。
第三步,扶。即依靠政府力量,扶持弱者。在市场初始阶段,政府可以利用财政和金融措施来支持弱势群体,帮助它们度过困难的时期;在市场运行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再分配措施来照顾低收入群体,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