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赠与产品如何入账?
1、对于收到的产品,如果价值较大(一般超过人民币5000元)应作为“投资”处理;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成本) 贷:实收资本(投资额) 如果价值较小且能继续正常使用的,作为管理费用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实收资本(投资额*2%)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时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股本总额。
2、对外赠予产品,应该通过“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账户进行核算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税法上对此做了相应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扣除购置或销售商品的进项税额: (一)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二)将货物用于免税项目; (三)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四)无偿赠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