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成创新基金?
首先,我认为应该把这次创新和07年光大证券事件放到一起考察。 大成创新是第一次因为融资融券业务引发的诉讼案,之前虽然有过类似案例(如国信证券的乌龙指)但影响都不大;07年的光大事件中,由于当时对交易模式的定义不清,加之市场火爆导致很多机构认为这种“炒模型”的行为根本不存在违法的可能,甚至当时还有券商给客户推荐这类“炒概念”的交易策略而招来监管目光。 事实上,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下,融资融券作为拓宽投资者范围、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定价效率的提升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对于光大的行为即使存在瑕疵,也是可以通过事后完善制度的方式予以解决的。但是事情发展到后来,由于市场突然转变,大部分人的交易模式被打乱,之前的种种漏洞被无限放大。在监管层眼中,原本可以事先规范的事变成了必须立即查处的重大案件。 从这件事里我们可以得到如下教训:
1.任何一个创新都会带来相应的问题,问题是否存在以及严重程度取决于政策和市场的情况。
2.政策是有边际变化的,且通常比较激进,对于市场参与主体而言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并据此调整自己的操作策略。
3.任何创新都可能超出最初的政策设想,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应对机制来处理这些意外情况。从光大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完全失控的局面,如果能够做好预先的规划或许可以避免最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