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企业对外负债?
简单的说,企业对外负债就是一家公司欠了另一家公司钱没有还,也就是公司之间债务的关系。 比如A公司从银行贷款500万,然后拿这500万去投资B公司,那么此时虽然A公司的账户上有500万的款项,但此笔资金实际上为B公司所有(因为贷款是银行的,你要还银行的钱;投资的收益归B公司所有)。当然,如果投资项目盈利且盈利大于支付银行的利息和企业的运营成本,这时多出的部分才归A公司所有(也就是企业所拥有的财富)。
再举个例子就明白了,比如说甲企业欠乙企业10万元,同时乙又欠丙企业20万元。后来乙企业没钱给丙企业,于是丙企业直接找甲企业索要20万元,甲企业则拿出10万元给丙企业,剩下的10万元则是乙企业应该还给丙企业的。
所以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先借后贷”、“借新还旧”等借贷业务实际就是同一债权的让渡,这种交易实际上是没产生新的债务,只是债权关系发生了转移而已,因此不会增加社会的总债务水平。 但如果是“先贷后借”就不一定了,因为这种情况下实际上造成了资金的空转,表面上企业融资了,但实际上却是以贷还贷,并没有真正用到生产经营上,这样显然增加了社会的总债务水平。这就是“先贷后借”比“先借后贷”更加恶劣的地方——其实前者属于无中生有地创造货币需求,后者不过是货币需求得到满足而已。当然,现在这种情况是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