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维修基金吗?
1. 固定资产折旧,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
2. 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3. 日常维修费、修理费,发生时直接扣除;
4. 大修费用(可提取的固定资产大修基金),应当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具体情况建立备查簿进行登记,并将支出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公示,接受审计监督;
5. 更新改造资金(包括可以加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需要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科目。 同时,还应结转其对应的基建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竣工决算后,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建筑安装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以上只是对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大概介绍,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情况的固定资产,其应采用的方法可能不一样,在具体核算时还需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规定处理。
新《物业管理条例》对维修基金作出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明确看出,维修基金的决定权还是在广大业主手上,由业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它如何使用。此外,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