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调整调哪些?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向社会及时、准确地公示企业的注册信息、变更信息和经营异常情况等信息。对于通过工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者第三方平台来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 具体的需要公示的内容有: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二)股东或投资者名单;包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住所、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以及发照时间等信息。
(三)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数额;
(四)资产状况;包括流动资金数额、固定资金数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等。
(五)营业场所所在地;
(六)登记机关及其注册号;
(七)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及有效期; 八)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及移出异常名录情况;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下列公示信息:”因此企业需申报年度报告中应该填报且真实有效准确的信息包括:
(一)企业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法人代表、详细地址等内容。 (二)经营范围;企业依法经营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一般项目;(三)注册资本;可以填写实际的数字,也可以填“-”,因为注册的资本金是可以进行变化的。但是要注意不能填虚假的数字。
(四)股东或者发起人的相关信息;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需要填写法人代表、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