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人投资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和个人取得下列收入时,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一)销售货物所得;(二)提供劳务所得;(三)转让财产所得;(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投资者个人取得的股份分红应该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税收倾斜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13]53号)规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投资,只要月应税销售额不大于2万元,就可以免征一切税款啦!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适用范围,在内资企业方面,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在内的各类企业;在外资企业方面,包括外国的企业设立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指非居民企业),外国的企业或者其它组织同中国的企业又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
新《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入其适用范围,而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比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