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指的是什么?
在税法的视角下,我们讨论的“非居民”一般是指非居民纳税人(Nonsresident Taxpayer),而居民纳税人(Resident Taxpayer)则与之相对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据此,判断一个纳税主体是否是居民企业,取决于两个因素:
一是个人的国籍;
二是企业的注册地。 首先,自然人是没有国籍之说的,所以,判断个人是不是居民纳税人,本质上就是判断其是否属于中国居民的身份。
对于组织体而言,只有成立了独立会计账簿且实际经营地点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才属于居民企业,具备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反之,不具备中国居民身份,不属于居民企业,不拥有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但非居民企业并不当然就不需要在中国缴纳税款了。根据税法规定,下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应当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销售货物所得;
(二)提供劳务所得;
(三)转让财产所得;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所得;
(六)租金所得;
(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八)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所以,并非所有的非居民企业都不需要进行税务管理。只是对非居民企业征收所得税的项目限于上述8项,并且该9种情况下的所得税项目是可以享受免税或抵扣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