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是上游企业吗?
预付账款属于流动资产,反映的是企业在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这些支出可能由于买方提前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发生的,也可能是为了交易顺利进行而交纳的保证金。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对于小额的款项还是大额的款项,只要存在预付的情况,就肯定会在企业的账户中留下记录。
如果买方是企业的话,那么就会通过“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如果是个人消费,则会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一旦卖方企业将货物交给买方,并且已经取得了相关的票据,此时买方企业就会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对于预付的款项会冲减已有的科目,从而得到实际的支付金额。 所以从实际的业务发生和会计科目的设置角度来看,所谓的“上游企业”是没有道理的,不能认为对方是先给你东西的企业就是上游企业,这样很容易造成逻辑上的错误。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购货方把应当支付给供货方的款项预先付给供货方,则该预付账款就形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在会计上就应该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对供应商来说,该项资金占用的报酬是应该计算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预付账款的债权人其实是供货方企业。(当然这里假设了企业按期收到所购物资,如果没有收到,则应补充确认相关的应收账款)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其实所谓“上游企业”的说法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口头禅而已,并没有明确的含义,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所谓的“上游企业”,这不过是人们按照生活经验进行的一种概括性说法而已。